1.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四级主任科员叶吉强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9月5日,叶吉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2月,叶吉强被防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2年6月,叶吉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防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财务股股长王庆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19日,王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王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马祎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