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党组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时间:2021-01-11 16:48来源:防城区人民法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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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9年10月23日至2020年1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在肯定区法院党组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指出存在4大方面8个具体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区法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接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落地,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狠抓整改落实,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两个维护”,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方案所确定的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要求,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注重工作结合,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整改工作与抓好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法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创新发展的动力。
(四)认真督促检查,完善建章立制。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研究突出问题,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深入抓、持续抓,对重点整改事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节点,倒逼工作进度。对具体整改任务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聚焦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准抓实抓落地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既立足当前,从具体问题改起,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又着眼长远,举一反三,针对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对本系统风险防控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堵塞管理漏洞。围绕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以监督执纪为工作重心,制定出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
(2)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聘任10名廉政监督员。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在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促进全体干警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改进司法作风。
(3)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的新思路,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一是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中心,打造一站式调解网络。聘用13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专职调解,至2020年9月30日,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659件,调解成功291件。二是成立“宝哥调解工作室”,至2020年9月30日,“宝哥调解工作室”参与诉前调解工作286件,调解成功181件。在辖区内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边境派出所挂牌成立“宝哥调解工作室”,将特邀调解向基层进一步覆盖。三是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防城区的发展新模式,开展“一村一法官一陪审员”活动。四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建立就地即时化解矛盾机制。人民法庭坚持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动调解,实现“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模式。五是充分发挥侨乡巡回法庭和涉侨纠纷调解工作室的作用,为归侨侨眷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和调解调处工作。
(4)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调整充实执行队伍力量,强化执行管理,加大财产查控组的工作力度。至2020年9月30日,提起网络查控198次,反馈财产线索2169余条,冻结银行存款2323.12万元,查封房产79套,查封车辆45余辆。开展涉金融机构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农合机构金融债权清理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措施,有效促进案件到位率。以各种形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扩大失信惩戒效果。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39名,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金额20余万元;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至2020年9月30日,网络推送拍卖标的物196件,成交额达4692.9635万元。出台本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与处置工作的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与处置工作的长效机制。
(5)强化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归档工作流程,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进一步提高档案应用效率,实现纸质和电子档案同步归档。
(6)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强化网信队伍建设。
(7)创新管理,狠抓审判质效提升。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院庭领导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推进主审法官负责制,突出法官在审判中的主体地位,实现员额法官权责的统 一。加强审判态势和案件质量分析,提升审判质效。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审判委员会有机衔接,切实发挥审判委员会对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至9月28日,全院结收比为83.70%,全市法院排位第一。
2.关于“领导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1)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党组定期听取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建立党组成员联系挂钩村制度,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帮扶活动。开展脱贫攻坚法律进小区宣传活动,开展与软弱涣散村结对共建活动,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选派一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5名干警担任驻村工作队员。
(2)建立健全“一对一”结对帮扶、慰问贫困户常态机制。
(3)发挥审判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在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创新工作举措,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4)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3.关于“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增强责任意识,政治站位再提升。7月份以来,两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8月25日,召开百日会战动员部署会,部署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工作。
(2)广泛发动,深入排查线索。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制度,每月开展线索排查工作,深入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中排查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结合工作职责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在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信,积极动员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帮扶干警向贫困户和周边群众宣传发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坚持边扶贫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讲。
(3)延审司法职能,探索源头治理。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针对办理涉恶案件中青少年涉案较普遍和传销案件中存在较多问题的现象,分别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二)党建抓而不实,未能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方面
4.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的整改
(1)聚焦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充分体现履职担当。将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党组主推、支部主抓、党员主动”的“分层联动”方式,建立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坚持把党建工作同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筹划部署管党治党工作,抓好党建责任落实
(2)强化政治功能,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院领导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3)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党建品牌示范效应活动。充分发挥那良人民法庭支部“五坚持二打造,先锋耀法庭”全区法院党建先锋品牌的带动效应作用,大力开展“法治边境、无讼边境、和谐边境”活动,为边境群众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大力推行“一村一法官一陪审员”活动,组织各支部到辖区村委开展“一村一法官”司法服务暨“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到垌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扶隆镇北基小学、小峰经济作物场等地开展“红旗漫卷边关城 警地共建固国门”“扶贫助困 党员先行”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9月18日,本院党总支联合区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和区教科局党总支到扶隆中学共同开展创建法治校园“五个一”暨“与法同行·护航青春”送法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共同创建“法治同行·护航青春”法治进校园党建品牌,打造一个集审判、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制教育、立德树人为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
5.关于“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发挥,部分党员宗旨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1)突出党员干部能力建设,坚持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结合法院工作,探索实践情景式、体验式、互动式“三会一课”,通过讨论、交流、分享,注重党员的融入、参与和互动,不断增强支部“三会一课”的生动性和吸引力。
(2)开展多形式党建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主业深度融合,以“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指导,开展“迎七一·提质效”结案竞赛活动。开展“一对一”结对帮带活动,每名党员干警结对帮带一名非党员干警,带思想共同进步、带自律共保廉洁、带技能共强素质、带作风共树形象。
(3)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把是否按时交纳党费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将党费交纳与党内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按月足额缴纳党费。
6.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制度。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考察的,提前制定学习考察方案,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履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审批手续。
(2)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本院制定的《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规则》,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3)切实保障区纪委监委派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党组的议事决策职责。向驻院纪检监察组建议出台《防城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区人民法院双向沟通机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4)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播放保密教育宣传片,配备国产化专用涉密计算机,严防泄露审判秘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方面
7.关于“对执行有关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规定把关不严,自查自纠还不够到位,以及存在多报销差旅费现象”问题的整改
(1)结合开展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活动。
(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对向工勤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发放岗位津贴进行调整。
(3)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加班费及其他津补贴发放、差旅费填报等严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出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全方面扎紧制度的笼子。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8.关于“存在报销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2015年后仍存在用干警自有车辆办案然后用私家车燃油票及私家车过路过桥费报销现象”问题的整改
(1)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组织财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学习《会计法》《决算报告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度》《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用车专人审批、出车登记等制度,对车辆维修费、油料费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对过桥过路费严格把关,逐级审核审批。通报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廉洁教育。
(4)严格财务管理和监督。制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三、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经过三个月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区法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区法院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法院工作提档升级。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对法院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既坚持立足当下、严查实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更坚持着眼长远、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认真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善于发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性不足,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进一步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四)持续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深化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进法院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0—3255462或0770—3250306,3260081;单位地址:防城港市嘉园路(金花茶大道远通上城路口直入300米);电子邮箱:zgk3255462@126.com。
编辑: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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