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 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防城港市防城区纪检监察委员会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告 >

防城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环保局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17-01-18 09:30来源:区委巡察办 点击:
    2016年9月1日至11月14日,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3个单位开展了巡察。日前,巡察工作已结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违反“六大纪律”问题34个,涉及领导干部个人问题线索21条。2017年1月16日至17日,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召开意见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反馈巡察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2017年1月17日,防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黄莹,防城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丰铭、副组长张越德向防城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家文反馈了巡察情况,刘丰铭代表巡察组向区环保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黄莹对巡察反馈后的整改提出了要求,杨家文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组指出区环保局存在如下问题: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的领导存在弱化现象,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党的建设存在缺失现象,重业务、轻党建,少数党员党的意识有所淡化。
    二、执行组织纪律方面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防控风险。
    四、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对辖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不到位;对辖区企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不够到位。
    巡察组提出五点意见建议: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意识,认真全面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要切实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要加强日常党建工作,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选人用人程序规定。
    三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坚持纪律挺在前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严格一般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范报销手续,杜绝不合理开支;严格执行防城区财政局《关于实行区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防区财〔2012〕35号),规范资金支付使用程序,加强会计审核把关;要严格按照会计科目明细分类核算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落实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对辖区企业环保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觉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厉行节约,廉洁从政。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黄莹强调,区环保局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进一步查摆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单位存在的其他问题,一并解决;要认真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的工作,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家文表态, 一是以严的精神强化责任落实。环保局党组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以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逐项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制,对整改事项实行销号制处理,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逐项进行整改。
    三是以铁的纪律强化跟踪督办。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都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全区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区环保局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新的契机,真正做到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责任担当上有新面貌,在整改落实上有新举措,将巡察工作的要求转化为谋发展、促改革、惠民生的强大动力,以整改的有效性和环保工作的新业绩,向区委、区政府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防城区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区环保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环保下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防城区委巡察办)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