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防城区委批准,防城区监委对防城区渔政大队原大队长杨光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杨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光严重违反廉洁要求、工作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防城区委批准,决定由防城区监察委员会给予杨光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编辑:马祎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