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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9-03-18 11:52来源:防城区纪委监委 点击:
 
  日前,防城区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一、防城区那梭镇那富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培荣私分集体经济收入问题
  2012年至2014年期间,那梭镇那富村“两委”干部利用管理村级事务的便利,在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以发放值班补助、下乡补助、年终绩效奖金的名义私分本村集体经济收入,黄培荣从中分到7560元。2018年12月,黄培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二、防城区那梭镇平木村党支部书记缪芳祥私分集体经济收入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期间,那梭镇平木村“两委” 干部利用管理村级事务的便利,在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以发放值班补助、下乡补助、年终绩效奖金的名义私分本村集体经济收入,缪芳祥从中分到24800元。案发前,那梭镇平木村已主动纠正上述错误行为,2018年12月,缪芳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以上查处的人员,对党纪党规置若罔闻,利用职权屡屡侵占集体经济利益,背离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从严查处。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全国“两会”精神,找准定位、服务大局,主动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高度关注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紧紧盯住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继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对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严肃问责,决不手软,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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