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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8-10-31 18:04来源:防城区纪委 点击:
   日前,防城区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分别如下:

   防城区大菉镇米丰村委会主任廖世喜不正确履职问题。廖世喜担任米丰村委会副主任、主任期间,在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本村村民死亡情况上报,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造成国家惠农资金损失。2018年9月,廖世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防城区滩营乡那屋背村委会主任黄永良
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3月,贵凯东合作社为了申报荞头种植项目结余款,虚构向农户发放荞种的事实,凭空编造报账材料,向防城区民宗局申请项目验收和结算。黄永良作为验收组成员,在未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验收的情况下,仅凭贵凯东合作社提供的虚假报账材料便认定项目验收合格,导致贵凯东合作社违规获得项目款。2017年9月,贵凯东合作社如数退出虚报套取的款项。2018年6月,黄永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抓住“作风建设年”的有利契机,在脱贫攻坚中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以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找准职责定位,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等问题。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漠视群众疾苦,不干事、不担事、敷衍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不断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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