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防城区大菉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黄春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黄春光在担任防城区大菉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以下简称“大菉计生站”)副站长、站长期间,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大菉计生站以干部包村补助以及计生信息录入加班费等名义给本站干部发放津补贴共13665元,黄春光从中领到1000元。案发后,黄春光主动将自己违规领取的1000元存入防 城区纪委廉政账户,同时积极动员该站干部职工退出违纪款项。2017年7月20日,经防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春光党内警告处分。 二、防城区峒中镇林业站站长何福违规使用工作经费问题 何福在担任峒中镇林业站站长期间,2012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在峒中镇政府财务领取共17000元工作经费,没有按规定存入林业站的法定账户,而是直接作为林业站的经费和补助支出。案发后,何福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问题,将违纪款项7500元清退到纪委廉政账户。2017年5月15日,经峒中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何福行政记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