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小课堂 | “扫黑除恶”知识点(四)
时间:2019-04-11 11:53 来源:防城港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31.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主要指什么? 答: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本质特征。 32.“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33.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答:两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3次以上。 34.“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35.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答: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36.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37.破坏农村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表现情形有: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 38.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造势摆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或“黑保安公司”。 39.城乡结合部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以“抢占地盘”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沙霸”“砖霸”等。 40.各农贸市场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扰乱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等。 (责任编辑: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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