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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16-09-02 18:30来源:防城区委巡察办 点击:
    根据防城港市纪委和防城区委的工作部署,9月1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翁全森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黄莹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司法局党组书记黄立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李有东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及其他干部出席会议。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翁全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区司法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翁全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明确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巡视的定位和要求,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发现问题,我区巡视工作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深化,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巡视的强度、力度和效果明显提升,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持续增强。实践证明,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完全正确,巡视工作顺党心、合民意,是党内监督的有效武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实现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翁全森强调,开展巡察工作,是巡视制度的拓展延伸和创新实践。巡察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察,巡察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实施办法》和有关党内法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黄莹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子在党委,关键在书记。党组织的任务就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实施党要管党、严明党纪、全面从严治党。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必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作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监督。区司法局党组和各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区司法局各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巡视监督,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明纪律要求,敢于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同步监督区委巡察组工作,全力确保区委交给的巡视任务圆满完成。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黄立科代表局党组班子在表态发言中指出,局党组成员和全体干部坚决拥护和支持区委的决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迎接区委巡察组的检查指导;在工作上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的工作,确保巡察组掌握真实情况,确保整个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诚恳接受监督,扎实做好整改;以巡察工作为动力,高质量完成年度依法治理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据悉,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区司法局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8587607801。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2:00,15:00--18:00。此外,巡察组还在区司法局设置了巡察举报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司法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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