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防城区扶隆镇田心村委会主任许明维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田心村委会主任许明维在农村低保惠民事项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本村6名村民死亡情况上报,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共计人民币6130元,造成国家惠农资金损失。2018年8月,经扶隆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许明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防城区茅岭镇茅岭村村委委员、文书温富明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茅岭村村委委员、文书温富明在农村低保补助的相关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心不强,没有按规定及时收集材料报送死亡信息,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共计人民币1320元,造成国家惠农资金损失。2018年6月,经茅岭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许明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毅力,坚持反腐惩恶和正风肃纪两手抓,切实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庄严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