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纪检监察网移动版

主页 > 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

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防城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黄淼冰坐支财政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5年,防城区农科所坐支财政资金,将部分租金43万余元存入单位账户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等。黄淼冰作为该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4月,防城区纪委给予黄淼冰党内警告处分。 
    二、防城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潘子波违规操办酒席问题
  2016年10月,潘子波未向组织报告为其儿子操办婚宴35桌,邀请350多人参加,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2017年4月,防城区纪委给予潘子波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涉及违反财经纪律和违规操办酒席等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同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作风建设的新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