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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防城区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全区通报,具体如下:
    一、防城区滩营乡垌美村党支部书记黄宏芳违规操办酒席问题
    2016年1月,黄宏芳在防城区某酒楼为儿子操办婚宴30台,邀请300多人参加,黄宏芳在操办婚宴前后均未向组织报告,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经防城区滩营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宏芳党内警告处分。
    二、防城区大菉镇德兰村党支部书记黄永裕违规操办酒席问题
    2015年11月,黄永裕在其私宅内操办新居酒席18台,邀请180多人参加,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经防城区大菉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永裕党内警告处分。
    三、防城区扶隆镇南江村委会副主任黄忠有违规操办酒席问题
    2016年4月,黄忠有在其私宅内为女儿操办婚宴21台,邀请210多人参加,黄忠有在操办婚宴前后均未向组织报告,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经防城区扶隆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忠有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正处在巩固深化的关键阶段,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盯住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约谈提醒,发现问题马上核查处理,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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