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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我区发生的一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防城区峒中镇那蒙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何进工作不实问题
    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何进在协助开展陆地边境0-3公里内行政村农村居民边民生活补助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导致出现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补助待遇,造成国家惠民资金损失14650元。2017年7月,防城区纪委给予何进党内警告处分。对多发的边民生活补助款14650元予以追缴。
    各级党委(党组)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扶贫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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