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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扶贫工作5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

    近期,防城区严肃追究了一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为进一步教育警示,现将五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防城区十万山瑶族乡人大副主席何军源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在防城区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中,十万山瑶族乡木排村识别精准度不高,严重影响了全区精准扶贫工作进度。何军源作为十万山瑶族乡分管领导,对精准识别工作领导与指导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防城区纪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何军源党内警告处分。
    二、防城区扶贫办副主任谭振军等人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防城区扶贫办在负责组织实施防城区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中,没有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严重影响了全区精准扶贫工作进度。谭振军作为防城区扶贫办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精准识别领导小组副组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阮毅作为防城区扶贫办副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防城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分别给予谭振军党内警告、阮毅行政警告处分。
    三、防城区华石镇党委正科级组织员黄本强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在防城区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中,华石镇华石村、黄江村识别精准度不高,严重影响了全区精准扶贫工作进度。黄本强作为分管领导,对精准识别工作领导与指导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防城区纪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黄本强党内警告处分。
    四、防城区那梭镇人大副主席黄洪云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在防城区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中,那梭镇炮台村识别精准度不高,严重影响了全区精准扶贫工作进度。黄洪云作为分管领导,对精准识别工作领导与指导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防城区纪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洪云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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