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纪检监察网移动版

主页 > 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

关于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防城区珠河街道冲稔村委会委员、文书陈治锋工作把关不严问题
    2012年,陈治锋在办理群众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不经村两委讨论及公示,私自盖章、上报,存在把关不严,没有严格执行危房改造申报程序行为。2016年6月,珠河街道纪工委给予陈治锋党内警告处分。
    二、防城区那梭镇那夏村总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张宗明收受群众好处费问题
    张宗明在协助那梭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分别于2011年11月、2013年11月,收受群众好处费 700元。2016年12月,那梭镇党委给予张宗明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压实“两个责任”,严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弹;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