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6-08-31 08:58 来源:防城区纪委 作者:区纪委党风政风室 点击:次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防城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防城区那良镇那垌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严权章等人截留、套取低保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5年,严权章与社区主任刘光明、原副主任沈英森、原妇女主任刘菊、党支部委员廖全年、原出纳郑义胜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了该社区82户低保户83本存折、低保资金1756936.06元进行二次分配和集中使用。其中,挪用9700元用于支付球服、鞋、餐费和发放社区干部补助等。同时,将不属于低保对象的社区干部和家属12人列入低保名单一并发放。严权章、刘光明、沈英森、刘菊、廖全年、郑义胜等人及其家属从中分别套取低保金23511元、18577元、23311元、23311元、3600元、23991元。此外,郑义胜还利用保管低保金的便利,私自从中截留56430.06元占为己有。经防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严权章、刘光明、郑义胜开除党籍处分,由当地党委依法罢免刘光明的社区主任职务,分别给予沈英森、刘菊留党察看处分,给予廖全年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严权章等6人违纪所得共182431.06元上交国库。 二、防城区那良镇北仑村村委委员巫胡山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2年,时任那良镇北仑村支书巫胡山,在办理申请危房指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群众好处费3000元。经防城区那良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巫胡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防城区那良镇里冷村村委副主任韦文干索取好处费、违规操办酒席问题 韦文干在担任那良镇里冷村支书、村委副主任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于2011年至2014年,在协助那良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索要好处费9900元;2016年6月,超标准为其儿子操办婚宴32台约320人。经防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韦文干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案例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区委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已转入常态化阶段,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已开展部署,各党委(党组)要继续高度重视,严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弹,压实“两个责任”;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总结专项工作经验,加紧谋划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转入常态化,运用好“四种形态”,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管理员) |